罗永浩直播3小时卖了超过1.1亿元,"带货女王"薇娅卖出史上首单售价4000万元的火箭发射服务…随着直播电商的火爆,边看直播边"剁手",已成为消费者网购的新方式.但与此同时,网红主播某某直播带货现场"翻车"等负面消息也是接踵而至.本文就带大家了解下网红直播带货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.
一、直播带货的定义
直播带货是指主播自主或受品牌方的委托通过视频、音频、图文等直播的方式,运用语言、展示、试用等形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,并提供购买链接,显然属于在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的商业广告行为,应当受到广告法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、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调整和约束,并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.
二、网红带货背后涉及的主体
网络主播
网红带货中主播可以说起到非常重要的位置,不仅是带货商品的代言人或者是经营者,也是带货内容的输出者或者发布者.
社交平台或者直播平台
社交平台或者直播平台可谓网红带货的中间枢纽.网红通过直播平台或者社交平台发布短视频、在线直播、图片等带货广告、内容,粉丝、用户通过直播平台或者社交平台了解带货广告或者内容.
MCN机构
MCN机构是联合若干垂直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互联网专业内容生产者(PGC),利用自身资源为其提供内容生产管理、内容运营、粉丝管理、商业变现等专业化服务和管理的机构.具体而言,MCN机构作为网红的签约机构,通过签约、培训、包装、推广等孵化网红或者主播,也为网红或者主播供内容生产管理、内容运营、粉丝管理、商业变现等服务.
电商平台
电商平台作为网红带货背后的商业变现的平台.网红或者主播,通过社交平台或者直播平台,发布短视频、在线直播等内容,用户或者消费者观看短视频或者网络直播,在网红的推荐、引导之下,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购买产品或者服务.
用户或者消费者
用户通过浏览社交平台或者直播平台,获取和观看网红或者主播的短视频、在线直播、图片等内容,形成长期了解或者关注网红或者主播.因对网红或者主播的喜爱,在网红或者主播强力推荐下,引起对商品的购买欲望,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商品.
商品生产者
网红带货的商业形态最为重要的是将商品卖出.而商品的生产者通过和网红或者MCN机构合作,通过网红代言商品或者销售商品等,将商品通过电商平台或者线下门店销售给消费者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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