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,直播带货越来越火,不断创造一个又一个销售奇迹.罗永浩直播三小时,交易额一个亿;薇娅直播带货,12.2吨木耳秒光,竟有2000万网友围观;李佳琦直播5分钟,卖出1.5万只口红.不仅明星大咖网红,纷纷上场,一些县长、市长也不甘落后,各自"抢滩登陆",直播带货本县市的特色农副产品,也创造了相当不错的销售业绩.根据统计,目前,仅淘宝直播就有4亿用户,主播数量100多万.2019年,淘宝直播引导成交达2000多亿,177位主播带货销量过亿,主播带货商品数超过4000万.
直播带货是网络直播和电商模式融合的产物,不仅具有可视性,娱乐性,而且能互动,满足消费和娱乐双重需求.借助主播线上展示、解答、推广等,听故事、看电影、聊天般的享受消费,契合了新时代的消费方式,已经成为当前最时髦的一种消费形态,尤其受年轻一代喜欢.
然而,直播带货不仅是一堂销售课,更是一堂法治课.一场直播中,涉及方方面面的法律,包括《广告法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食品安全法》《电子商务法》《价格法》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《刑法》等.如果忽视了有关法律规定,不懂法、不守法,直播可能不再是"带货",秒变"带祸".
比如《广告法》明确规定:"广告不得适用最佳用语."主播嘴里常常出现的"最高级、最佳、最好"等用语可能违反广告法;比如《价格法》规定:"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."然而,"全网最低价、史上最低价"等字眼,常常在直播中公然出现.按规定,如果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,赔偿金额可达消费金额的三倍.除此之外,根据《电子商务法》的规定,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商品销售者的资质资格尽到审核义务,或者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未尽到义务,造成消费损害的,平台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.然而,真正尽到审核义务的,并不多.
网红直播主要是利用自己影响力带货,实现经济收益.一旦出现不当行为,自身要负担有关责任,这点比较明确.很多县长、市长直播带货,并不是为了自身的经济收益,纯粹出于公益心,很多是职务行为,是为了辖区内农副产品的销售,一旦出现不当行为,谁来"买单"还不好说.要知道,对于消费者和法律法规而言,不管是谁直播带的货,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遵守法律法规方面,都是一律平等的.
除此之外,直播中相关平台、经营者与主播的责任界定、尺度适用性、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等,还存在一些问题.防患于未然,加强事前监管,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理念,在此呼吁网络平台和广大网络主播,别光看着直播带货红红火火了,还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,做到清清爽爽直播,规规矩矩带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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